设计概算
1.定义:
是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各类费用定额或取费标准,建设地区自然、技术经济条件和设备预算价格等资料,预先计算和确定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部建设费用的文件。
2.编制者及所处阶段:
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
3.设计概算编制依据
(1)初步设计图纸。
(2)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
(3)设备预算价格。
(4)费用定额或取费依据。
(5)建设地区自然、技术经济条件等资料。
4.作用
(1)它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
1978年4月《关于加强基本建设概预算、决算管理工作的几项规定》明确指出:不论建设项目的大小,在审批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同时,必须附有设计概算。
(2)它是国家确定和控制基本建设投资额的依据。
根据设计概算确定的投资数额,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就成为该项目的基本建设项目的最高限额。这一限额未经规定的程序批准,不得突破。
(3)它是编制基本建设计划的依据。
国家规定每个建设项目只有当它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被批准后,才能列入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因此基本建设年度计划以及基本建设物资供应、劳动力和建筑安装施工等计划,都是以批准的建设项目概算文件所确定投资额和其中的建筑安装和设备购置等费用数额以及工程实物量指标为依据编制的,此外,列入国家五年或十年计划的建设项目的投资指标,也是根据竣工或在建的类似项目的预算和综合经济指标来确定的。
(4)它是选择最优设计方案的重要依据。
(5)它是实行建设项目投资大包干的依据。
(6)它是实行投资包干责任制和招标承包制的依据。
(7)它是建设银行办理工程拨款、贷款和结算、实行财政监督的重要依据。
(8)它是基本建设投资核算的重要依据。
(9)它是基本建设进行“三算”对比的依据。